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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廉政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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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廉政署南部地區調查組偵辦空軍第一後勤指揮部勤務中隊中隊長吳○○違反貪污治罪條例案件,業經臺灣屏東地方檢察署檢察官偵結提起公訴。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2-01-07
  • 資料點閱次數:203

發稿日期:112年1月7日
發稿單位:南部地區調查組
聯  絡 人:副署長 馮成
聯絡電話:02-23141000#2002

一、空軍第一後勤指揮部(下稱一指部)勤務中隊中隊長吳○○,負有督導及審查該部辦理伙食採購業務之職務權限,其明知「△△△鵝肉」餐廳係由其胞兄所經營,依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規定,一指部即不得與該餐廳為買賣交易行為,詎其仍指示不知情之下屬向「△△△鵝肉」餐廳辦理採購,自民國1087月起至1102月止,共計採購21次,圖利其胞兄獲得不法利益計新臺幣503,772元。

二、案係臺灣屏東地方檢察署(下稱屏東地檢署)與本署南部地區調查組及屏東憲兵隊共同偵辦,並協請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五總隊參與協助,於111年6月執行搜索並約詢被告及相關證人到案說明,嗣經屏東地檢署張股檢察官偵查終結,認吳○○係犯貪污治罪條例之對於主管事務圖利他人罪嫌,予以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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