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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廉政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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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廉政署南部地區調查組偵辦國防部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第205廠林姓上校等5人行、受不正利益案,業經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偵結提起公訴。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1-09-21
  • 資料點閱次數:2591

發稿日期:111年9月21日

發稿單位:南部地區調查組

聯 絡 人:副署長馮成

聯絡電話:02-23141000#2002

一、榮○精密工業股份有限公司(下稱榮○公司)暨鍾○股份有限公司(下稱鍾○公司)蘇姓負責人為得標國防部軍備局生產製造中心第205(下稱第205)之「閂鎖左導板等3項」採購案(下稱閂鎖左導板案)及「機軸半成品等5項」採購案(下稱機軸半成品案)並順利通過驗收而得以請款,及群○精密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群○公司)詹姓負責人為取得第205廠核發之軍品產製合格證明,竟基於職務上行為交付不正利益之犯意,分別於108年至109年間以招待第205廠林姓上校、林姓士官長及呂姓士官長,至高雄市轄內之金○黎舞廳、大○國舞廳及凱○精品會館等有女陪侍之不正當場所飲宴,作為榮○公司及鍾○公司分別得標閂鎖左導板案、機軸半成品案及後續能順利通過驗收、請款,以及群○公司取得軍品產製合格證明之對價,林姓上校等3人亦基於職務上行為收受不正利益之犯意,陸續至前開酒店接受招待共23次,不法利益計新臺幣219,978元。

二、上情,經高雄地方檢察署(下稱高雄地檢署)蔡杰承檢察官偕同本署南調組駐署檢察官蔡佰達、黃昭翰及嚴維德,指揮本署南部地區調查組、保安警察第五總隊、屏東憲兵隊偵辦並持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核發之搜索票執行搜索共18處,因認林姓上校等5人涉犯貪污治罪條例職務上行為行、收不正利益罪,高雄地檢署檢察官於111818日偵結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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