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廉政署南部地區調查組偵辦高雄市政府殯葬管理處墓政課技術員謝○○,涉犯貪污治罪條例案件,業經檢察官偵結,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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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111-0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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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稿日期:111年9月28日
發稿單位:南部地區調查組
聯 絡 人:副署長馮成
聯絡電話:02-23141000#2002
謝○○自民國102年12月28日起至107年至3月6日止,擔任高雄市政府殯葬管理處(下稱高雄市殯葬處)墓政課技術員,負責納骨塔櫃位之增設、整修及納骨塔櫃位之雜項設施整修統包工程等招標、履約查驗、估驗、計價及請款等業務,為依法令服務於地方自治團體所屬機關,而具有法定職務權限之公務員;可○公司係以新臺幣(下同)1,846萬4,522元得標高雄市殯葬處106年度鳳山區、湖內區及六龜區之納骨塔增設及整修工程廠商,惟因可○公司無法如期完工,該公司負責人李○○、林○○遂共同基於對公務員職務行為及違背職務行為交付不正利益之犯意聯絡,以李○○個人名下中國信託信用卡,刷卡支付招待謝○○2次至酒店消費之金額5萬5,120元,作為謝○○配合細部設計審查、趕工計畫書及登載不實工程查驗紀錄之對價。
本案調查完竣後,移由臺灣高雄地方檢察署蔡杰承檢察官偵辦,業經檢察官偵查終結,認謝○○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5款之違背職務行為收受不正利益及同法第5條第1項第3款之職務上行為收受不正利益罪嫌等,予以提起公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