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Enter到主內容區
:::

法務部廉政署:回首頁

:::

105年新購電動機車補助專案清查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0-11-03
  • 資料點閱次數:3677
為改善空污問題、提升民眾對低污染車輛之使用率及帶動電動機車產業發展,行政院環境保護署與經濟部分別訂有補助規範,各縣市政府環境保護局為配合辦理亦設有加碼補助;惟為避免套利行為,相關規範多設有「一定期限內不得轉讓」之規定。103年間因某縣市發現有業者疑以假人頭申請補助,再立即轉賣予不具受補助資格之對象,鑑於是項補助遍及全國,本署爰率同有關政風機構辦理本件專案清查,以瞭解是否尚有類似不法情事,並收積極防制與節省公帑之效。 本次清查成果,發掘疑涉不法案件計有57案(類型包括業者以人頭申請補助款再將車輛專賣他人、偽造補助申請文件而以不存在之交易詐領補助,以及車行侵占補助款等態樣),業移請檢察機關偵辦,另發現違反一定期間不得移轉規定案件68案,依規定移由業管單位追繳補助款,節省公帑效益則估計達新臺幣354萬2,760元。針對執行過程發現之缺失態樣,另研提興革建議供業管單位參考,期完善相關補助款核發規定,防止政府美意遭到濫用。
回頁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