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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廉政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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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廉政署111年第3季辦理行政肅貪案件成果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1-10-15
  • 資料點閱次數:1165

      為回應外界對於廉政工作之期待,增進民眾對於政府之信賴,法務部廉政署督導各級政風機構,加強對於所屬機關公務員,涉嫌不法遭函送偵辦及未構成貪瀆犯罪而涉及行政違失、違反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情事者,即時追究相關人員行政責任,俾使公務員知法、守法,避免貪瀆情事發生。

  111年第3季廉政署辦理行政肅貪計36案,依業務類別歸納為營建8案、環保6案、警政4案、民戶役地政4案、公路監理2案、衛生醫療2案、社會福利2案、農林漁牧2案、河川及砂石管理2案、行政事務2案、法務1案、國有財產管理1案;受懲處人員官等屬簡任2人、薦任15人、委任7人、約(聘)僱38人,合計62人;懲處結果:免(撤)職4人次、調整職務1人次、記過22人次、申誡35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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