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廉政署111年第2季辦理行政肅貪案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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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111-07-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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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回應外界對於廉政工作之期待,增進民眾對於政府之信賴,法務部廉政署督導各級政風機構,加強對於所屬機關公務員,涉嫌不法遭函送偵辦及未構成貪瀆犯罪而涉及行政違失、違反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情事者,即時追究相關人員行政責任,俾使公務員知法、守法,避免貪瀆情事發生。
111年第2季廉政署辦理行政肅貪計31案,依業務類別歸納為行政事務8案、稅務3案、營建3案、環保3案、警政2案、民戶役地政2案、教育2案、農林漁牧2案、工商監督管理1案、法務1案、衛生醫療1案、河川及砂石管理1案、國營事業1案、其他1案;受懲處人員官等屬簡任2人、薦任26人、委任17人、約(聘)僱18人,合計63人;懲處結果:免(撤)職4人次、調整職務1人次、記過25人次、申誡28人次、書面(口頭)告誡5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