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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報告名稱":"桃園市政府辦理「○○局邱姓前副局長涉嫌貪瀆案」再防貪報告",
        "報告年度":"200502",
        "連結":"https://www.moj.gov.tw/media/15136/541511640690.pdf?mediaDL=true",
        "機關名稱":"法務部廉政署",
        "摘要":"桃園市政府OO局（下稱OO局）係掌理本市轄內水利 相關事務之機關，職司水利工程、水利養護工程、污水下水 道工程、雨水下水道工程等興辦，及坡地管理、水利行政、 防汛救災等業務之辦理。 103 年 2 月 18 日，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率同 法務部調查局新北市調查處人員搜索局前副局長邱 （下稱邱員）辦公室，並持函調卷，搜索後帶回邱員偵訊， 檢方另同步搜索廠商辦公室、其他機關涉案公務人員辦公室 及酒店等 44 場所，約談相關人員 33 人，並以涉犯貪污等罪 嫌聲押 12 人，包含邱員、內政部營建署組組長葉、 臺大土木系教授徐及京○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 京○公司)負責人郭等人。 103 年 2 月 19 日，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將邱員裁定收押禁 見，本府亦於該日起將邱員停職，並降調非主管職務。邱員 係 103 年 3 月 13 日以新臺幣 20 萬元交保，全案則於 103 年 12 月 25 日偵結，檢方以邱員觸犯貪污治罪條例第 4 條第 1 項第 5 款違背職務行為收受不正利益罪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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