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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報告名稱":"衛生福利部金門醫院「醫療廢棄物廠商涉將廢棄物以少報多案」再防貪報告",
        "報告年度":"201312",
        "連結":" https://www.moj.gov.tw/2204/2771/2773/71273/",
        "機關名稱":"衛生福利部政風處",
        "摘要":"醫院的廢棄物泛指所有從醫療院所產生的各種廢 棄物,而俗稱的「醫療廢棄物」則為其中與醫療作業相 關之部分,在我國法規當中則以「生物醫療廢棄物」的 名詞定義此類廢棄物,並歸類為有害事業廢棄物之一 種。另因醫療廢棄物種類繁多、有害特性複雜,醫院管 理人員必須具備充分專業知識,才能正確規劃及處理相 關工作。依環保署規定,許可病床數50床以上之醫院, 必須設置乙級廢棄物處理技術員至少一人,技術員則需 通過證照訓練和考試,才能取得專責人員資格。 本案係衛生福利部金門醫院之廢棄物處理廠商以 浮報廢棄物處理數量詐領公款,其為避免該院負責承辦 人楊○○進行實質查核,予以行賄及提供飲宴應酬等不 正利益,而楊員未考量本身職務角色收受賄賂,致遭起 訴,實可供各醫院在醫療廢棄物管理之借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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