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報告名稱":"衛生福利部金門醫院查處「第二級管制藥品遭護理人員詐領不法案」再防貪報告",
        "報告年度":"201308",
        "連結":"https://www.moj.gov.tw/media/15210/5511433057.pdf",
        "機關名稱":"衛生福利部政風處",
        "摘要":"「管制藥品」與「毒品」乃一體之兩面,經醫師診 斷開列處方供合法醫療使用者為管制藥品,而非供醫療 目的濫用藥物即為「毒品」。近年來,毒犯為了吸食使 用或獲取暴利,無所不用其極的尋找毒品來源,醫院因 醫療需求常存放管制藥品,也成為其觀 的目標,甚至 發現部分不肖醫護人員疑假藉職務之便,偽造文件非法 詐領管制藥品。日前,衛生福利部金門醫院因藥局通知 處方 醫師簽名異常,從中發現端倪,經該院政風單位 進一步調查研析,並提供相關資料與調查報告函送檢察 機關,最終承辦檢察官將該案偵結起訴;後續該院政風 單位並會同業務單位研擬各種改善流程與規定,簽陳首 長核准後施行,以期避免類似弊端再度發生。有鑒於本 案情事於其他醫療機構亦可能發生,故特加檢討期供各 醫院對於管制藥品管理之參考。"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