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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報告名稱":"法務部矯正署彰化看守所查處「名籍業務人員勾結洩漏羈押禁見被告家屬資料詐取財物案」檢討報告",
        "報告日期":"201404",
        "連結":"https://www.moj.gov.tw/media/15202/551134310784.pdf?mediaDL=true",
        "機關名稱":"法務部政風小組",
        "摘要":"矯正機關名籍業務人員負責收容人及其家屬個人資料 的蒐集與管理,看守所負責執行檢察官限制羈押禁見被告 人身或通訊自由等處分。本案名籍人員利用羈押禁見被告 家屬的恐慌心理,洩漏家屬聯絡資料予不法之徒,趁機向 家屬詐欺取財;案經政風單位調查函送偵辦外,會同相關 部門針對收容人資料管理進行檢討,協助機關強化相關再 防貪措施,以防範類似情事發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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