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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廉政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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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廉政署南部地區調查組偵辦屏東縣牡丹鄉衛生所護理長楊○○涉犯貪污治罪條例案件,業經臺灣屏東地方檢察署檢察官偵結提起公訴。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2-06-06
  • 資料點閱次數:1796

發稿日期:1126月6日
發稿單位:南部地區調查組
聯  絡 人:副署長馮成
聯絡電話:02-23141000#2002

楊○○為屏東縣牡丹鄉衛生所護理長,於民國106年至108年間負責辦理該衛生所106年度「原住民及離島地區醫療照護提升計畫」、107年度「原住民慢性病管理試辦計畫-建構慢性病管理之健康促進機構辦理社區慢性病防治教育訓練活動」、「108年原住民慢性病案管理試辦計畫-108年辦理糖尿病病友會支持團體」講座鐘點費核銷相關業務,其明知辦理前述計畫應據實核銷,竟基於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行使偽造私文書及不實登載公文書之犯意,偽造或盜用相關講師印章,蓋用在講座鐘點費印領清冊之「簽名或蓋章」欄位,以製作不實之屏東縣牡丹鄉衛生所粘貼憑證用紙,致使屏東縣政府衛生局之承辦人員陷於錯誤,誤認憑證資料所載金額均屬實,而據以核撥款項,因而詐得講師費共計新臺幣7800元。

案係本署南部地區調查組與臺灣屏東地方檢察署(下稱屏東地檢署)、法務部調查局屏東縣調查站共同偵辦,並協請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五總隊參與協助,經搜索、約詢被告及多位證人,楊○○對於上開犯行坦承不諱,並已自動繳交全數犯罪所得,嗣經屏東地檢署檢察官陳新君偵查終結,認楊○○涉犯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等罪嫌,予以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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