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報告名稱":"交通部臺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處監造廠商任用資格不符之駐廠人員案再防貪報告",
        "報告年度":"201504",
        "連結":"https://www.moj.gov.tw/public/Data/5415105547775.pdf",
        "機關名稱":"法務部廉政署",
        "摘要":"交通部臺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下稱高公局）○○處為工 程專責機關，現執行有交流道改善、增設工程及國道高速公路 橋梁耐震補強工程，由於○○處所轄之工程範圍狹長，人力有 限，故主要工程均委託顧問公司負責監造業務，監造公司依契 約「專案組織配置暨人力計畫」規定，指派適當及符合資格之 人員，提送○○處督工所審核。「國道高速公路橋梁耐震補強 第 2 期工程第○○標」工程監造公司未盡專業責任，未確按契 約規定之駐廠人員資格條件指派適任人員，而○○處督工所未 盡審查責任，致違反契約規定，○○處除依約予以追究責任， 並採預防措施，防杜類此情事再度發生。"
    },
    {
        "報告名稱":"桃園縣政府消防局科長辦理消防設備審查收受賄賂案再防貪報告",
        "報告年度":"201504",
        "連結":"https://www.moj.gov.tw/media/15125/541510578616.pdf?mediaDL=true",
        "機關名稱":"桃園縣政府政風處",
        "摘要":"有關消防安全檢查(包含消防設備圖說審查、建築物消 防安全竣工查驗)係為辦理建築使用執照之前置作業檢 查，必須先行通過消防安全檢查取得消防安全許可函後， 方能據以辦理建築物使用執照，使一般建案得以交屋申辦 貸款。 而一般消防設備須先透過具有消防設備師(士)證照之 設備師(士)，向建案所在縣、市政府消防局提出申請消防 安全檢查，經消防局針對建案消防設備配置圖說是否符合 消防法規規定進行圖說審查，通過後依圖施作，施作完成 後辦理建築物消防安全竣工查驗，消防局派員現場會勘檢 查，均符合消防法規後再核發消防檢查許可函文，建商再 依據該函向主管建築機關申請核發使用執照，取得使用執 照後該建案方能販售交屋，故消防檢查許可函文核發與否 影響甚鉅，如有牽延將造成龐大利息支出並造成沉重資金 壓力，故建商往往要求下包營造、水電、消防器材商必須 盡速完成消防檢查許可函取得，否則據以罰款，而令不肖 公務員有可趁之機。"
    },
    {
        "報告名稱":"新竹市政府資訊科約聘規劃師謝ＯＯ違背職務收受賄賂罪貪瀆案再防貪報告",
        "報告年度":"201504",
        "連結":"https://www.moj.gov.tw/media/15127/5415105735318.pdf?mediaDL=true",
        "機關名稱":"新竹市政府政風處",
        "摘要":"約聘僱人員是政府運用多年的契約人力主要種類，實務上，不但辦理正式公務 人員業務，相較於正式公務人員，約聘僱人員較無升遷調動管道，透過續約久任反較 正式基層公務人員具穩定性，形成機關基層執行職務之主要人力。本案源起於新竹市 政府ＯＯ處資訊科約聘規劃師謝ＯＯ承辦採購案件，私自交付廠商應予保密之採購文 件並收受賄賂，該員遭司法單位偵辦後，又獲報另一名資訊科約聘人員文ＯＯ亦曾收 受該廠商賄賂，文員於主動坦承後由政風處策動渠向廉政署說明案情；謝員涉案情節 經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偵查終結起訴，準此，新竹市政府約聘僱人員法治觀念實 有檢討之必要，透過行政肅貪及再防貪作為，期能強化約聘僱人員法治觀念，以預防 類似弊端再發生。"
    },
    {
        "報告名稱":"內政部營建署前署長經辦合宜住宅招商等疑涉不法案再防貪報告",
        "報告年度":"201504",
        "連結":"https://www.moj.gov.tw/media/15128/5421112531145.pdf?mediaDL=true",
        "機關名稱":"內政部政風處",
        "摘要":"內政部營建署(以下稱該署)為掌理全國營建行政事務之 機關,職司國土規劃、區域計畫、都市計畫、國家公園、國民 住宅、建築管理、公共工程、新市鎮開發及都市計畫區域內道 路、橋樑、污水處理等公共工程規劃興建。 103年5月間,法務部廉政署報請臺灣臺北地方法院 檢察署指揮偵辦桃園縣政府辦理桃園縣○○地區合宜住宅 招商投資興建案,得標廠商遠建設公司及桃園縣前副縣 長葉○○等疑涉行受賄不法情事,以及葉員於該署署長任 內經辦合宜住宅招商投資興建等案亦涉不法等情,並展開 搜索、傳喚、調卷,嗣於103年7月偵查終結,以涉犯貪 污治罪條例罪嫌提起公訴,刻正由法院審理中。"
    },
    {
        "報告名稱":"高雄市○○區公所前區長違背職務圍標收賄再防貪報告",
        "報告年度":"201504",
        "連結":"https://www.moj.gov.tw/public/Data/541511346125.pdf",
        "機關名稱":"高雄市政府政風處",
        "摘要":"廉潔與效能是政府各項行政作為最高之指導原則， 也是最基本要求。公務人員從事採購業務，並應秉持公 開透明原則，落實依法行政，以為公共利益，確保工程 品質，詎料高雄市○○區公所前區長黃○○於100年間 涉嫌於經辦工程時，協助廠商進行圍標，並藉此收取回 扣，遭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於102年12月3 日提起公訴。 高雄市○○區公所前區長黃○○於99年12月25日縣 市合併起，經高雄市政府依地方制度法以機要人員任命 永安區公所區長期間，任王○○擔任渠私人秘書，負責 協助黃○○處理事務及對外傳達黃○○之指示。○○區 公所有工程採購案件公開招標時，連同合作廠商假借投 標名義，在○○區公所外徘徊流連，協助進行擋標事 宜。前區長黃○○則基於對於經辦公用工程收取回扣 （同時兼有違背職務收受賄賂）之犯意，加以協助並排 除其他廠商投標。本案業已經臺灣地方法院檢察署依貪 污治罪條例起訴在案，為防範此犯罪型態再次發生並引 以為戒，故就本案發生態樣及原因分析，提出相對應之 興利策進作為，以為機關之借鏡。"
    },
    {
        "報告名稱":"高雄市○○區公所蔡姓技士辦理工程採購案收受廠商賄賂再防貪報告",
        "報告年度":"201504",
        "連結":"https://www.moj.gov.tw/public/Data/54151141694.pdf",
        "機關名稱":"高雄市政府政風處",
        "摘要":"高雄市○○區公所為地方自治團體，依地方制度法辦 理自治事項，並執行上級政府委辦事項。 蔡○○係高雄市○○區公所建設課技士，為依法令服 務於地方自治團體而具有法定職務權限之公務員，本應廉 潔自持、忠心努力，依法律命令所定，執行其職務。詎料 蔡員非但未盡心為人民謀福利，竟基於違背職務收受賄賂 之犯意，於 94 年 12 月間利用漢○公司負責人洪○○，為 求順利標得高雄市○○區公所承辦之「高屏溪攔河堰蓄水 範圍右岸緊急疏濬工程暨土石標售」工程設計監造標案之 機會，向洪○○表示必頇支付約工程款之一定成數作為對 價，因此遭司法機關以涉犯貪污治罪條例違背職務收受賄 賂罪，處有期徒刑 10 年 2 個月，褫奪公權 5 年，並追繳犯 罪所得 13 萬元，判刑定讞。"
    },
    {
        "報告名稱":"臺中市政府環保局清潔隊隊員涉嫌侵占非公用財物罪再防貪專報",
        "報告年度":"201504",
        "連結":"https://www.moj.gov.tw/media/15133/541511611102.pdf?mediaDL=true",
        "機關名稱":"臺中市政府政風處",
        "摘要":"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各區清潔隊職司廢棄物之 清運業務，依據「廢棄物清理法」第 69 條第 1 項、「回 收廢棄物變賣所得款項提撥比例及運用辦法」第 5 條第 2 項、「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回收廢棄物變賣所得款 項保管使用要點」第 2 點、第 4 點等規定，清潔隊所收 取廢棄物之變賣所得，除其他機關、學校、團體、社區 或拾荒者以代收代付方式處理外，其餘款項應繳回臺中 市政府環境保護局設於臺灣銀行之專款帳戶。"
    },
    {
        "報告名稱":"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清潔隊員詐領加班費貪瀆弊案再防貪報告",
        "報告年度":"201504",
        "連結":"https://www.moj.gov.tw/public/Data/541511516948.pdf",
        "機關名稱":"臺北市政府政風處",
        "摘要":"前清潔隊隊員張○○，熟知加班費申領、審核、核銷及匯款程 序之漏洞，利用擔任加班費申領承辦人，製作不實帳冊，浮報隊 員加班時數詐領加班費，臺北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於 102 年 5 月獲 悉後，由該局政風室會同相關人員前往該區隊查察，遂行展開行 政調查及檢討改進相關流程，惟當時張員表示，已將大部分事物 證銷毀（變造後之加班請示單），故積極策動案內張員自首，於 5 月 14 日派員陪同張員至法務部廉政署辦理自首，後並於 102 年 5 月 24 日函報法務部廉政署立案偵查。"
    },
    {
        "報告名稱":"臺北市政府捷運工程局臺北都會區大眾捷運系統○○線○○機廠聯合開發案再防貪專報",
        "報告年度":"201504",
        "連結":"https://www.moj.gov.tw/media/15134/541511542954.pdf?mediaDL=true",
        "機關名稱":"臺北市政府政風處",
        "摘要":"臺北市政府（下稱本府）為辦理「臺北都會區大眾 捷運系統○○線○○機廠土地聯合開發案」（簡稱○○○ 聯合開發案），依大眾捷運法第 7 條及大眾捷運系統土地 聯合開發辦法等有關規定，於民國 83 年間與私地主簽訂 「土地聯合開發契約書」，嗣於 90 年 12 月間與日○股份 有限公司（下稱日○公司）簽定本案「聯合開發投資契 約書」，由日○公司以投資人身分參與本案，並於 96 年 3 月間與本府簽訂「土地聯合開發契約書」。準此，臺北市 政府捷運工程局（下稱捷運局）依「臺北都會區大眾捷 運系統土地聯合開發權益分配注意事項」規定，辦理權 益分配協商作業，評估地主土地貢獻成本與投資人建物 貢獻成本以為協商權益分配比例、每坪建造成本單價、 及取得捷運獎勵容積等。"
    },
    {
        "報告名稱":"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清潔隊隊員侵占公有財物貪瀆弊案再防貪報告",
        "報告年度":"201504",
        "連結":"https://www.moj.gov.tw/media/15133/541511611102.pdf?mediaDL=true",
        "機關名稱":"臺中市政府政風處",
        "摘要":"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各區清潔隊職司廢棄物之 清運業務，依據「廢棄物清理法」第 69 條第 1 項、「回 收廢棄物變賣所得款項提撥比例及運用辦法」第 5 條第 2 項、「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回收廢棄物變賣所得款 項保管使用要點」第 2 點、第 4 點等規定，清潔隊所收 取廢棄物之變賣所得，除其他機關、學校、團體、社區 或拾荒者以代收代付方式處理外，其餘款項應繳回臺中 市政府環境保護局設於臺灣銀行之專款帳戶。"
    },
    {
        "報告名稱":"農委會林務局○○林管處技士陳○○涉嫌偽造文書再防貪報告",
        "報告年度":"201504",
        "連結":"https://www.moj.gov.tw/media/15136/541511640690.pdf?mediaDL=true",
        "機關名稱":"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政風室",
        "摘要":"林務局職司取締森林主、副産物（指林地内生立、枯損、 倒伏之竹木及餘留之根株、殘材等）遭危害案件，遭竊取之森 林主、副産物即所稱之「贓木」，屬國有林產物被害林木處分之 一環。而為維護國家資產，確保全民利益，在刑事訴訟過程中 保全物證，俾利司法追訴，該局○○林區管理處於○○工作站 設有贓木存放場，並建立管理 SOP 機制，以期妥善保管贓木， 俟法院判決定讞後，移為林產物拍賣繳庫，以充裕國庫，作為 行政經費，將利益回歸人民。 然○○林管處技士陳○○於 101 年 6 月初發現暫置於○○ 工作站庫房之 2 塊贓木扁柏角材遭人置換，因恐遭懲處，竟竊 取國有林木抵充，並將不實事實登載於其職務上所掌管之集運 漂流木搬運單上，交付不知情之押運人及○○工作站貯木場保 管人。案經臺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 103 年 7 月 11 日 102 年度 偵字第 23706 號起訴書，以違反刑法第 213 條及同法 216 條「行 使不實登載公文書」之罪嫌，提起公訴。"
    },
    {
        "報告名稱":"財政部○區國稅局公務車駕駛不法竊用公務油料案再防貪專報",
        "報告年度":"201504",
        "連結":"https://www.moj.gov.tw/public/Data/541511742766.pdf",
        "機關名稱":"財政部政風處",
        "摘要":"依「中央各機關學校事務勞力替代措施推動方案」，各部、 會所屬一級機關，除簡任第十二職等以上首長座車得配置駕駛 外，其餘在原有公務車使用年限到期報廢後，以對外租賃車輛交 由機關現有駕駛人力統籌調配運用方案替代。本部○區國稅局○ ○分局駕駛陳○○(下稱陳員)，其工作內容為駕駛機關租賃之車 輛協助辦理公務，並配有臺灣中國石油股份有限公司製發之儲值 車隊卡（下稱中油車隊卡）1 張，陳員明知中油車隊卡所加油料 專供公務車使用，竟基於侵占業務上所持有之物之犯意，將所獲 油料轉而裝入私人所有之自小客車使用。本案經調查後，除移送 法務部廉政署依法偵辦，○區國稅局政風室並協助機關進行檢討 與策進，積極強化再防貪作為，防範類案再次發生。"
    },
    {
        "報告名稱":"桃園市政府辦理「○○局邱姓前副局長涉嫌貪瀆案」再防貪報告",
        "報告年度":"201505",
        "連結":"https://www.moj.gov.tw/media/15136/541511640690.pdf?mediaDL=true",
        "機關名稱":"法務部廉政署",
        "摘要":"桃園市政府OO局（下稱OO局）係掌理本市轄內水利 相關事務之機關，職司水利工程、水利養護工程、污水下水 道工程、雨水下水道工程等興辦，及坡地管理、水利行政、 防汛救災等業務之辦理。 103 年 2 月 18 日，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率同 法務部調查局新北市調查處人員搜索局前副局長邱 （下稱邱員）辦公室，並持函調卷，搜索後帶回邱員偵訊， 檢方另同步搜索廠商辦公室、其他機關涉案公務人員辦公室 及酒店等 44 場所，約談相關人員 33 人，並以涉犯貪污等罪 嫌聲押 12 人，包含邱員、內政部營建署組組長葉、 臺大土木系教授徐及京○工程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稱 京○公司)負責人郭等人。 103 年 2 月 19 日，臺灣新北地方法院將邱員裁定收押禁 見，本府亦於該日起將邱員停職，並降調非主管職務。邱員 係 103 年 3 月 13 日以新臺幣 20 萬元交保，全案則於 103 年 12 月 25 日偵結，檢方以邱員觸犯貪污治罪條例第 4 條第 1 項第 5 款違背職務行為收受不正利益罪提起公訴。"
    },
    {
        "報告名稱":"財政部○○國稅局「誤提供債務人配偶課稅資料涉嫌洩密案」再防貪報告",
        "報告年度":"201505",
        "連結":"https://www.moj.gov.tw/media/15198/551134040973.pdf?mediaDL=true",
        "機關名稱":"財政部政風處",
        "摘要":"稅捐稽徵人員對於納稅義務人之財產、所得、營業及納稅等 資料，除債權人已取得民事確定判決或其他執行名義者，應絕對 保守秘密，為稅捐稽徵法第33條第1項第8款所明訂，故債權人向 全國各稅捐稽徵機關申請查調債務人財產或所得資料時，必須檢 附身分及執行名義等證明文件，並採隨到隨辦即時提供之便捷服 務，各地區國稅局則由所屬分局、稽徵所全功能櫃台負責受理； 而納稅義務人財產及所得資料，應屬刑法第132條所訂國防以外 應秘密事項之範疇，且處罰過失犯，故稅捐稽徵機關受理債權人 查調債務人財產及所得資料時，應更加謹慎審核相關證明文件， 以免因一時疏忽，而誤觸法網。"
    },
    {
        "報告名稱":"法務部矯正署宜蘭監獄查處「管理員期約辦理受刑人配業受賄貪瀆弊案」再防貪報告",
        "報告年度":"201505",
        "連結":"http://www.moj.gov.tw/public/Data/551134153739.pdf",
        "機關名稱":"法務部政風小組",
        "摘要":"受刑人入監服刑需經由調查分類程序,就受刑人罪名、 刑期、專長或人格特質等性狀分析,監方再依據分析結果配 屬合適的場舍或單位(通稱「配業」),讓受刑人能安心的服 刑外,亦能維護囚情的安定。惟部分受刑人親友擔憂在監服 刑的處遇情狀,透過外界人士以飲宴、 贈或賄賂等方式, 接觸不肖的矯正人員爭取特別的照顧或處遇,嚴重損害矯正 機關的聲譽。本案係政風單位於辦理收容人接見複聽作業, 發現其與家屬間言談異常,進一步追查發現受刑人透過親友 利用外面關係,賄賂管理員達成配業後調動不法情事,除移 送偵辦外,並協助機關進行檢討,積極強化相關再防貪措施, 以防範類似情事發生。"
    },
    {
        "報告名稱":"財政部關務署基隆關「關員收賄包庇走私大陸地區產製農產品案」再防貪報告",
        "報告年度":"201505",
        "連結":"https://www.moj.gov.tw/2204/2771/2773/71261/",
        "機關名稱":"財政部政風處",
        "摘要":"鑫○國際開發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富○○實業有限公司、信○貿易商行、築○有限公司、威○國際開發有限公司等，走私管制自大陸地區進口之劣質香菇，以不法手段獲取暴利行徑，本部關務署基隆關（下稱基隆關）政風室循政風體系陳報法務部廉政署（下稱廉政署）立案調查。案經臺灣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下稱新北地檢署）與廉政署長期偵查及蒐證發現，前揭走私集團自99年起以違規手法闖關進口大陸之農產品，透過正○報關有限公司、今○報關有限公司、升○報關股份有限公司等報關行之現場人員，涉嫌以每櫃數千至1萬元不等之不正利益，賄賂時任基隆關五堵、六堵分局驗貨課驗貨員曾○○、葉○○、劉○○、翁○○、林○○、沈○○等關員，以包庇放行上開管制之大陸貨品。新北地檢署派駐廉政署檢察官於102年3月22日指揮廉政人員同步執行搜索，並將涉案關員陸續帶回偵訊，嗣後相關人等皆遭法院裁定收押禁見，全案於103年1月23日偵查終結提起公訴。"
    },
    {
        "報告名稱":"衛生福利部金門醫院「醫療廢棄物廠商涉將廢棄物以少報多案」再防貪報告",
        "報告年度":"201505",
        "連結":"https://www.moj.gov.tw/public/Data/551143052359.pdf",
        "機關名稱":"衛生福利部政風處",
        "摘要":"醫院的廢棄物泛指所有從醫療院所產生的各種廢 棄物,而俗稱的「醫療廢棄物」則為其中與醫療作業相 關之部分,在我國法規當中則以「生物醫療廢棄物」的 名詞定義此類廢棄物,並歸類為有害事業廢棄物之一 種。另因醫療廢棄物種類繁多、有害特性複雜,醫院管 理人員必須具備充分專業知識,才能正確規劃及處理相 關工作。依環保署規定,許可病床數50床以上之醫院, 必須設置乙級廢棄物處理技術員至少一人,技術員則需 通過證照訓練和考試,才能取得專責人員資格。 本案係衛生福利部金門醫院之廢棄物處理廠商以 浮報廢棄物處理數量詐領公款,其為避免該院負責承辦 人楊○○進行實質查核,予以行賄及提供飲宴應酬等不 正利益,而楊員未考量本身職務角色收受賄賂,致遭起 訴,實可供各醫院在醫療廢棄物管理之借鏡。"
    },
    {
        "報告名稱":"衛生福利部金門醫院查處「第二級管制藥品遭護理人員詐領不法案」再防貪報告",
        "報告年度":"201505",
        "連結":"https://www.moj.gov.tw/media/15210/5511433057.pdf",
        "機關名稱":"衛生福利部政風處",
        "摘要":"「管制藥品」與「毒品」乃一體之兩面,經醫師診 斷開列處方供合法醫療使用者為管制藥品,而非供醫療 目的濫用藥物即為「毒品」。近年來,毒犯為了吸食使 用或獲取暴利,無所不用其極的尋找毒品來源,醫院因 醫療需求常存放管制藥品,也成為其觀 的目標,甚至 發現部分不肖醫護人員疑假藉職務之便,偽造文件非法 詐領管制藥品。日前,衛生福利部金門醫院因藥局通知 處方 醫師簽名異常,從中發現端倪,經該院政風單位 進一步調查研析,並提供相關資料與調查報告函送檢察 機關,最終承辦檢察官將該案偵結起訴;後續該院政風 單位並會同業務單位研擬各種改善流程與規定,簽陳首 長核准後施行,以期避免類似弊端再度發生。有鑒於本 案情事於其他醫療機構亦可能發生,故特加檢討期供各 醫院對於管制藥品管理之參考。"
    },
    {
        "報告名稱":"花蓮縣政府民意代表建議補助款採購貪瀆弊案檢討再防貪報告",
        "報告年度":"201505",
        "連結":"https://www.moj.gov.tw/media/15221/551143916399.pdf?mediaDL=true",
        "機關名稱":"花蓮縣政府政風處",
        "摘要":"按各縣市政府年度均編列鉅額民意代表建議補助款 項,用以支應選區急需辦理之小型工程及物品採購,惟民意 代表建議補助款項支出名目寬鬆,難以確實監督規範,時有 集中補助特定機關學校,導致地方政府預算編列之公平性遭 受質疑、排擠地方預算編列、地方行政立法制度失衡等情, 甚有民意代表勾結廠商及受補助機關,利用 客居間穿梭, 遊說受補助機關循共同供應契約方式,透過程序漏洞,指定 特定廠商辦理採購,共謀舞弊,朋分工程款項,圖取不法利 益。茲針對弊案發生原因及其形成背景,並澈底加以檢討改 進,以避免未來再度發生類似案件,特提出本次檢討報告。"
    },
    {
        "報告名稱":"國家公園警察大隊雪霸警察隊薛姓警務員涉嫌貪瀆、侵占公物案再防貪專報告",
        "報告年度":"201505",
        "連結":"http://www.moj.gov.tw/public/Data/551143513141.pdf",
        "機關名稱":"內政部政風處",
        "摘要":"本案緣於102年5月10日祕密證人 A1 向本部警政署國家公 園警察大隊(以下稱該大隊)大隊長電話檢舉:雪霸警察隊(以 下稱雪警隊)警務員薛○○涉嫌侵占公物,該大隊長對本案至 表重視,隨即於102年5月13日以書面交辦督訓組,並指示 組成專案調查小組,廣泛調查蒐證,並依法偵辦。"
    },
    {
        "報告名稱":"法務部矯正署雲林監獄查處「作業導師偽變造收容人作業金圖利不法案」再防貪成果報告",
        "報告年度":"201505",
        "連結":"https://www.moj.gov.tw/media/15215/551143624425.pdf?mediaDL=true",
        "機關名稱":"法務部政風小組",
        "摘要":"矯正機關設置監獄作業科目,目的在於訓練收容 人謀生技能,督促收容人從事生產,養成勤勞習慣及 陶冶身心;作業收入的經濟效益,可提升收容人自給 自足的能力,改善收容人飲食、生活設施、提撥犯罪 被害人補償費、充作收容人獎勵金及減輕國庫負擔等 作用。作業導師負責廠商洽徵、計酬、作業指導與作 業量分配等要項,倘經管不善或圖利不法,除影響收 容人勞務權益及作業基金收入外,易衍生收容人「工 我們做,錢別人賺,很沒有道理!」的不滿心理,恐 嚴重影響囚情安定,實乃不容輕忽的課題。"
    },
    {
        "報告名稱":"臺北市殯葬管理處殮工集體收賄案再防貪報告",
        "報告年度":"201505",
        "連結":"https://www.moj.gov.tw/media/15217/551143721335.pdf?mediaDL=true",
        "機關名稱":"臺北市政府政風處",
        "摘要":"臺北市殯葬管理處(下稱臺北市殯葬處)隸屬臺北市政府民政 局，專責臺北市殯葬業務之執行與管理，現行員工組成比例， 正式職員僅佔三分之一，其餘則為技工、工友及約聘僱人員。 由於工作環境特殊與專業技術需求之業務特性，加上傳統忌諱 觀念使然，不易招攬正式公務員或新進職工加入服務行列，長 期以來造成人員汰換與管理上的難度，再加上部分殯葬業者及 治喪民眾對於傳統殯葬紅包習俗仍持認同看法，導致殯葬小費 文化迄今仍為各界關注的焦點議題；臺北市殯葬處除致力服務 臺北市民提供相關殯葬設施之使用管理維護外，更竭盡所能提 昇營造臺北市優質殯葬禮俗文化，其中，杜絕員工索求紅包小 費更是其中一項努力目標。"
    },
    {
        "報告名稱":"高市府警察局○○分局蘇姓員警過失洩漏失竊車輛車籍資料再防貪報告",
        "報告年度":"201505",
        "連結":"https://www.moj.gov.tw/media/15220/551143748755.pdf?mediaDL=true",
        "機關名稱":"高雄市政府政風處",
        "摘要":"警察機關擁有民眾大量個人資料，員警亦屬國家執法單 位第一線人員，相較於其他公務人員更易取得民眾個人資 料，若發生個人資料外洩事件，將直接影響政府及警察形 象。因此，如何善用電腦資訊作業系統資料維護治安並執行 公權力，已為公務機密維護之重要課題。 101 年 7 月間，高雄市政府警察局政風室執行「警政知 識聯網系統（資料庫）使用管理專案清查」，經調閱「警政 知識聯網 E 化報案（失竊汽機車）系統電腦資料查詢紀錄簿」 之失車查詢紀錄、勤務表及工作紀錄簿比對，發現○○分局 戶口組警員蘇○○於 100 年 2 月 25 日有異常查詢狀況，涉 犯過失洩漏關於中華民國國防以外應秘密之文書消息罪 嫌，本案雖經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檢察官偵辦後，獲不 起訴處分，但仍追究其行政責任，並適時提出建議事項，防 範類似情事發生。"
    },
    {
        "報告名稱":"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民事執行不動產鑑價弊案再防貪專報",
        "報告年度":"201505",
        "連結":"http://www.moj.gov.tw/public/Data/551143818683.pdf",
        "機關名稱":"司法院政風處",
        "摘要":"民事執行業務係債權人透過正當法律途徑將債務人財產 作為實現債權之標的，由國家所賦予公權力之法院進行民事 執行程序，將該財產進行拍賣變價以實現私權。現行作法係 由鑑定公司之專業評估後，執行法院依其估價報告書之內容 與價額，向債權人、債務人函詢鑑定價格無意見後，由司法 事務官核定出拍賣之價格及條件，以符合市場交易價格及公 平機制，不致賤賣債務人所有之財產。 臺灣臺北地方法院（下稱臺北地院）民事執行處執行人 員未依規定排序輪分鑑價公司，將須送鑑價之案件刻意委由 特定鑑價業者辦理，衍生涉嫌圖利等貪瀆情事，不僅影響民 眾權益，並嚴重損害司法公信力與形象。"
    },
    {
        "報告名稱":"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清潔隊員趙○○貪瀆案件再防貪報告",
        "報告年度":"201505",
        "連結":"http://www.moj.gov.tw/public/Data/551143916399.pdf",
        "機關名稱":"臺中市政府政風處",
        "摘要":"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之各區清潔隊職司廢棄物之清運 業務，是與民眾接觸最頻繁公務單位之一，臺灣民風好 禮，常有民眾體恤清潔隊人員之辛勞而給予紅包之情形， 若清潔隊員意志不堅或缺乏法治觀念，常誤觸法網而不自 知。本件即係○○區清潔隊員趙○○因利用職務上之機會 收受賄賂或不正利益，經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政風室調 查後，除策動趙○○至法務部廉政署中部地區調查組自首 外，並移請法務部廉政署偵辦，臺灣臺中地方法院則以犯 貪污治罪條例判決有罪確定。為避免渠犯罪行為造成市府 形象之傷害，特編撰此檢討報告，探究清潔隊員貪污事件 背後成因，期能防止類似事件再發生。"
    },
    {
        "報告名稱":"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約聘人員索賄案再防貪報告",
        "報告年度":"201505",
        "連結":"http://www.moj.gov.tw/public/Data/551143944662.pdf",
        "機關名稱":"臺北市政府政風處",
        "摘要":"臺北市交通事件裁決所(以下稱裁決所)職掌北市 違反道路交通管理事件裁罰、申訴、積案催收、交通事 故鑑定等業務，並提供多元管道便利民眾繳納交通違規 罰鍰。101 年 10 月一名約聘人員受理低額裁罰交通違 規案時，涉嫌向民眾索取服務費，案經臺灣臺北地方法 院檢察署檢察官以該員行為違反貪污治罪條例第 5 條 第 1 項第 3 款「對於職務上之行為，要求、期約賄賂」， 於 101 年 12 月 19 日提起公訴，臺灣臺北地方法院於 102 年 5 月 15 日判決有罪確定。本案發生後，裁決所 即時檢討該員行政責任，並重新檢視受理民眾繳納罰鍰 相關作業流程，強化同仁法治教育觀念，加強催收業務 稽核，期先發掘潛在風險，杜絕弊端再次發生。"
    },
    {
        "報告名稱":"臺中市政府衛生局護士林○○貪瀆案再防貪專報",
        "報告年度":"201505",
        "連結":"http://www.moj.gov.tw/public/Data/55114419981.pdf",
        "機關名稱":"臺中市政府政風處",
        "摘要":"臺中市政府衛生局所屬各衛生所長期人力不足，不 僅衛生所課員頇同時承辦多項業務，就連衛生所護理人 員亦頇包辦核銷等非屬專業領域之業務。本案之發生， 即肇因於○○區衛生所護士林○○，利用業務由渠獨立 作業，於辦理計畫內之業務項目無需另再簽陳主管核 定，僅於活動完成後檢據相關資料及支出憑證辦理核銷 即可之機會，偽造不實之領據，順利詐領公款得逞。 本案經衛生局政風室於 102 年 1 月中接獲檢舉後隨 即展開清查，並於 102 年 3 月 7 日上午到○○區衛生所 訪談涉案人護士林○○，經提示相關證據後，林員承認 上開案情，政風室隨即以渠已觸犯貪污治罪條例第 5 條 及刑法第 211 條偽造公文書罪嫌，勸導林員自首以求獲 得減刑機會，經渠同意由政風室人員陪同於當日上午 11 時到達廉政署中部調查組辦理自首，本案刻正由廉 政署偵查中。"
    },
    {
        "報告名稱":"臺中市政府警察局○○科員警周○○詐領公務車油資弊案再防貪專報",
        "報告年度":"201505",
        "連結":"http://www.moj.gov.tw/public/Data/551144215904.pdf",
        "機關名稱":"臺中市政府政風處",
        "摘要":"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公務車之使用管理，係依據行政 院函頒之「車輛管理手冊」及內政部警政署訂定之「警 察機關公務車輛使用管理要點」，另訂該局「公務車輛 使用管理規定」辦理。因此，臺中市政府警察局之公務 車輛使用管理，業已建立完整制度與管理機制。然原被 臺中市政府警察局列冊為違紀傾向人員之員警周○ ○，因交往複雜且為貪圖小利便宜行事，竟駕駛公務車 外出為訪友等私務，因而獲得使用前開車輛（油量）之 不法利益。 案經臺中市政府警察局政風室查證事實後，函送臺 灣臺中地方法院檢察署偵辦，經該署檢察官於 101 年 7 月 23 日偵查終結，依貪污治罪條例第 5 條第 1 項第 2 款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提起公訴，由臺灣臺中地 方法院一審判決變更起訴法條為貪污治罪條例第 6 條第 1 項第 5 款利用職權圖利罪。案發後臺中市政府警察局 政風室業於廉政會報上請業管單位提出專案報告，以強 化對公務車輛使用及管理措施外，並適時以本案例作為 宣導題材，要求各單位以此為鑑戒，確實建立有效防弊 措施，以重塑機關廉潔形象。"
    },
    {
        "報告名稱":"法務部矯正署桃園監獄「管理員侵占收容人自費延醫款項貪瀆案」再防貪報告",
        "報告年度":"201505",
        "連結":"https://www.moj.gov.tw/media/15229/551144313873.pdf?mediaDL=true",
        "機關名稱":"法務部政風小組",
        "摘要":"102 年 1 月 1 日二代健保實施以前，全國 49 所矯正 機關的收容人非屬全民健保的保險對象；因此，監所收 容人因病須戒送外醫看診者，除少部分貧困者由機關公 費濟助外，均需由個人自付醫療費用。99 年 3 月間，桃 園監獄政風室於辦理收容人自費延醫業務專案稽核，發 現醫療費用金額與登載資料間存有異常情形，進一步查 察發覺該監總務科經辦人員涉及侵占、貪瀆等罪嫌，先 行追究行政責任及函送偵辦外，並適時提具相關建議、 策進完備相關醫療業務流程及加強內控機制，防範類似 情事發生，有效發揮「防貪、肅貪、再防貪」效能。"
    },
    {
        "報告名稱":"桃園縣○○村長詐領政府補助款再防貪報告",
        "報告年度":"201505",
        "連結":"http://www.moj.gov.tw/public/Data/551144410159.pdf",
        "機關名稱":"法務部廉政署",
        "摘要":"廉潔是政府的核心價值，影響民眾對政府的信任，對於 從事公共事務為民服務的人員，亦是最基本的要求。民 選產生的村里長擔負基層建設及福利給付的橋樑，與民 眾生活息息相關，如發生貪瀆弊案，往往減損政府照顧 民眾之美意並損傷政府形象。 本案緣於民眾於民國 99 年間發現政府來函所標示之補 助款金額數目與所領金額不符，遂向桃園縣政府政風處 檢舉，經調卷清查，發現當地村長利用補助款給付制度 之漏洞而從中牟利，並有偽造文書等情形。"
    },
    {
        "報告名稱":"法務部矯正署臺中女子監獄稽核查處「自營作業及技能訓練營運管理弊案」再防貪報告",
        "報告年度":"201505",
        "連結":"http://www.moj.gov.tw/public/Data/551144456807.pdf",
        "機關名稱":"法務部政風小組",
        "摘要":"矯正機關「一監一特色」政策行之有年，在自營作業項目 的研發與銷售績效卓著，如：臺中女子監獄產銷的「巧克力」 頗負盛名，成為全國監所最熱銷產品之一。但該門市經管人員 為因應往後年度作業銷售計畫易達成的需求，因缺乏法令常識 或便宜行事等錯誤認知，擅自調低營運實績並扣留超額的銷售 款項等情，扭曲實際銷售狀況，觸法而不自知；案經該監政風 單位藉由業務稽核、查辦後，積極協助機關建構完善內部控制 ，有效健全自營作業的營運管理。"
    },
    {
        "報告名稱":"法務部矯正署雲林第二監獄策動查處「戒護人員、替代役役男夾帶違禁物品入監不法案」再防貪報告",
        "報告年度":"201505",
        "連結":"http://www.moj.gov.tw/public/Data/551144527233.pdf",
        "機關名稱":"法務部政風小組",
        "摘要":"矯正機關戒護人犯工作 24 小時、全年無休，勤務繁重 且人力不足，故申配有替代役役男協助戒護勤務；部分役男 因曾有前科、交往複雜或涉世未深等因素，易受收容人蠱惑 或接受外界不當請託，利用協助勤務機會，替收容人或其親 友攜帶違禁物品入監，謀取不正利益，損害機關清譽。本案 係政風機構在受理檢舉案件調查，發掘役男不法情事，進一 步策動陪同其向檢察機關自首，提供資料經承辦檢察官深入 查察，擴大追查戒護人員與替代役役男攜帶違禁物品入監不 法弊端案；另其因自首而查獲其他正犯，獲得免除其刑處分 ，可供借鏡。"
    },
    {
        "報告名稱":"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離島造林弊案再防貪報告",
        "報告年度":"201505",
        "連結":"http://www.moj.gov.tw/public/Data/551144612177.pdf",
        "機關名稱":"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政風室",
        "摘要":"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下稱農委會）係主管全國農、林、漁、牧 及糧食行政事務，其中森林相關政策與發展係由農委會林務局 （下稱林務局）所職掌。100 年 3 月林務局及其所屬屏東林區 管理處負責造林調查規劃、育苗及撫育之公務人員共計 9 人， 涉離島造林採購弊案，於 102 年 3 月 27 日經福建金門地方法院 第一審判決，判決最重者處有期徒刑 25 年。 案發後，林務局即時針對涉案人員予以停職或停工止薪；另就 業務面積極研修相關作業流程以補缺失。近 2 年來更陸續針對 造林採購案件及林政業務辦理專案清查，重新檢討採購制度及 內部控制機制使之更臻健全。"
    },
    {
        "報告名稱":"經濟部水利署採購弊案再防貪報告",
        "報告年度":"201505",
        "連結":"https://www.moj.gov.tw/2204/2771/2773/71439/",
        "機關名稱":"經濟部政風處",
        "摘要":["經濟部水利署(以下簡稱該署)係中央水利行政主管機關，掌理水資源管理，並規劃、執行重大水利工程等業務，所屬公務員自應積極任事、廉潔守分，以維國家重大經濟建設發展及人民生命財產安全。然該署所屬少部分公務員於經辦採購過程中，除接受廠商關說、假借職務上之權力圖特定廠商之不正利益外，更對工程圖說、施工規範為違反法令之限制或審查，將特定廠商之「鋼柵石籠」專利圖說納入招標文件設計書圖或施工規範中，致特定廠商獲取不法利益。","民國(下同)101年8月8日法務部廉政署搜索該署部分同仁辦公室及住家，並約談相關廠商到案；案經臺灣高雄地方法院檢察署（下稱高雄地檢署）檢察官於101年12月偵查終結，以貪污等罪嫌起訴該署公務員4人及廠商8人，本案刻正於臺灣高雄地方法院審理中。案發後該署痛定思痛，並積極配合偵查及厲行改革，經推動諸多「再防貪」措施後，已見若干改正成效，顯見此一危機業化為轉機；爾後該署仍將持續革新，期重新出發，塑造優質之水利文化及公務環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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