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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報告名稱":"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林務局離島造林弊案再防貪報告",
        "報告年度":"200305",
        "連結":"https://www.moj.gov.tw/media/15234/551144612177.pdf?mediaDL=true",
        "機關名稱":"行政院農業委員會政風室",
        "摘要":"行政院農業委員會（下稱農委會）係主管全國農、林、漁、牧 及糧食行政事務，其中森林相關政策與發展係由農委會林務局 （下稱林務局）所職掌。100 年 3 月林務局及其所屬屏東林區 管理處負責造林調查規劃、育苗及撫育之公務人員共計 9 人， 涉離島造林採購弊案，於 102 年 3 月 27 日經福建金門地方法院 第一審判決，判決最重者處有期徒刑 25 年。 案發後，林務局即時針對涉案人員予以停職或停工止薪；另就 業務面積極研修相關作業流程以補缺失。近 2 年來更陸續針對 造林採購案件及林政業務辦理專案清查，重新檢討採購制度及 內部控制機制使之更臻健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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