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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報告名稱":"交通部臺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處監造廠商任用資格不符之駐廠人員案再防貪報告",
        "報告年度":"201312",
        "連結":"https://www.moj.gov.tw/public/Data/5415105547775.pdf",
        "機關名稱":"交通部政風處",
        "摘要":"交通部臺灣區國道高速公路局（下稱高公局）○○處為工 程專責機關，現執行有交流道改善、增設工程及國道高速公路 橋梁耐震補強工程，由於○○處所轄之工程範圍狹長，人力有 限，故主要工程均委託顧問公司負責監造業務，監造公司依契 約「專案組織配置暨人力計畫」規定，指派適當及符合資格之 人員，提送○○處督工所審核。「國道高速公路橋梁耐震補強 第 2 期工程第○○標」工程監造公司未盡專業責任，未確按契 約規定之駐廠人員資格條件指派適任人員，而○○處督工所未 盡審查責任，致違反契約規定，○○處除依約予以追究責任， 並採預防措施，防杜類此情事再度發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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