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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廉政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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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廉政署112年第3季辦理行政肅貪案件成果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3-01-16
  • 資料點閱次數:1522

      為回應外界對於廉政工作之期待,增進民眾對於政府之信賴,法務部廉政署督導各級政風機構,加強對於所屬機關公務員,涉嫌不法遭函送偵辦及未構成貪瀆犯罪而涉及行政違失、違反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情事者,即時追究相關人員行政責任,俾使公務員知法、守法,避免貪瀆情事發生。

  112年第3季廉政署辦理行政肅貪計33案,依業務類別歸納為移民與海岸巡防2案、衛生醫療4案、教育1案、河川及砂石管理1案、環保4案、警政1案、民戶役地政3案、司法1案、國營事業3案、運輸觀光氣象4案、行政事務3案、公路監理1案、農林漁牧1案、法務2案、國有財產管理1案及其他1案;受懲處人員官等屬簡任5人、薦任29人、委任12人、約(聘)僱27人,合計73人;懲處結果:免(撤)職2人次、調整職務3人次、記過22人次、申誡40人次、書面(口頭)告誡8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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