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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廉政署公共設施維護管理情形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3-07-23
  • 資料點閱次數:4392

法務部廉政署公共設施維護管理情形

類別

是否有維護管理手冊

主辦機關之管理養護是否落實

上級機關之督導是否落實

是否有將維護管理資訊公開

備註

建築類

由管理單位依相關法規與相關契約辦理。

詳各管理單位填報情形。

是。

是。

 

備註:法務部廉政署無工程會所列「道路類」、「軌道類」、「機場類」、「水利類」、「港灣類」、「電力類」、「環保類」、「油氣類」及「其他類」之公共設施。

  • 建築類

一、法令依據:建築法、消防法及電業法等相關法規。

二、上級機關法務部廉政署:負責法務部廉政署所屬中部地區調查組、南部地區調查組及廉政研習中心公共設施維護管理之督導。

三、維護手冊:由各管理單位依相關法規與相關契約辦理。

四、所屬各單位建築類公共設施維護管理執行情形:

    本署及各單位:

  1.本署

  2.中部地區調查組

  3.南部地區調查組

  4.廉政研習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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