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廉政署公共設施維護管理情形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3-0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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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廉政署公共設施維護管理情形
類別 |
是否有維護管理手冊 |
主辦機關之管理養護是否落實 |
上級機關之督導是否落實 |
是否有將維護管理資訊公開 |
備註 |
建築類 |
由管理單位依相關法規與相關契約辦理。 |
詳各管理單位填報情形。 |
是。 |
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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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法務部廉政署無工程會所列「道路類」、「軌道類」、「機場類」、「水利類」、「港灣類」、「電力類」、「環保類」、「油氣類」及「其他類」之公共設施。 |
- 建築類
一、法令依據:建築法、消防法及電業法等相關法規。
二、上級機關法務部廉政署:負責法務部廉政署所屬中部地區調查組、南部地區調查組及廉政研習中心公共設施維護管理之督導。
三、維護手冊:由各管理單位依相關法規與相關契約辦理。
四、所屬各單位建築類公共設施維護管理執行情形:
本署及各單位:
1.本署
2.中部地區調查組
3.南部地區調查組
4.廉政研習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