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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廉政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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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料開放宣告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07-11-30
  • 資料點閱次數:12090

一、資料開放宣告
1.授權方式及範圍
為利各界廣為利用網站資料,法務部網站上刊載之所有資料與素材,其得受著作權保護之範圍,以無償、非專屬,得再授權之方式提供公眾使用,使用者得不限時間及地域,重製、改作、編輯、公開傳輸或為其他方式之利用,開發各種產品或服務(簡稱加值衍生物),此一授權行為不會嗣後撤回,使用者亦無須取得本機關之書面或其他方式授權;然使用時,應註明出處。
2、相關事項說明:
(1)本授權範圍僅及於著作權保護之範圍,不及於其他智慧財產權利,包括但不限於專利、商標、及機關標誌之提供。
(2)當事人自行公開或依法令公開之個人資料是否得被蒐集、處理及利用,使用者須自行依照個人資料保護法之相關規定,規劃並執行法律要求之相應措施。
(3)部分的影音、圖像、樂譜、專人專案撰文或其他著作,經機關特別聲明須經同意方可使用者。 
3、應注意不得侵害第三人之著作人格權(包括姓名表示權及禁止不當變更權)。
4、使用本授權提供之資料與素材,不得惡意變更其相關資訊,若利用後所展示之資訊與原資料與素材不符,使用者須自負民事、刑事上之法律責任。
5、本網站之授權,並不授予使用者代表本機關建議、認可或贊同其加值衍生物之地位。
二、連結至本部網站
一般而言,任何網站連結至本部網站,毋須經過本部同意,然而連結須明白標示本部名稱,若是連結會誤導使用者,本部將不允許此連結行為。
三、本部網站之相關連結
為供網路使用者便利,本部網站僅提供相關網站之連結,對利用人涉及該網站內容之使用行為,本部不負責任。
四、免責聲明
本部網站所提供相關連結網站之網頁或資料,均為被連結網站所提供,相關權利為該等網站或合法權利人所有,本部不擔保其正確性、即時性或完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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