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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廉政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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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廉政署南部地區調查組偵辦臺南市政府社會局約聘社會工作員莊〇〇違反貪污治罪條例案件,業經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檢察官偵結提起公訴。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4-11-26
  • 資料點閱次數:244

發 稿 日 期:11411月26日
發 稿 單 位:南部地區調查組
      :南部地區調查組組長 許嘉龍
聯 絡 電 話:02-2314-1000分機2701

係臺南市政府社會局約聘社會工作員,負責脆弱家庭個案服務、整合及轉介社會福利資源等業務。緣莊承辦身心障礙者洪之安置關懷案,並協助其家屬蕭申請慈善基金捐款,詎莊明知洪每月安置之照顧費用係社會局全額補助,竟向蕭佯稱洪之照顧費用,仍需家屬補貼云云,致蕭陷於錯誤多次交付現金予莊,莊因而詐得共新臺幣21萬元。

案係本署南部地區調查組與臺灣臺南地方檢察署共同偵辦,並協請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五總隊參與協助,經執行搜索及約詢相關人到案,莊對於上開犯行坦承不諱,並已主動繳回全部犯罪所得。嗣檢察官偵查終結,認莊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2款之利用職務上之機會詐取財物罪嫌,予以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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