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署執掌內容為貪瀆或相關犯罪之調查及處理,如為一般行政事務或其他機關業管事項(例如勞保爭議、食品安全疑義、工程施工管理、噪音環保等),請逕洽權責機關反映。
2.本署檢舉管道https://www.aac.moj.gov.tw/6398/6624/6628/1027831/pos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