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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廉政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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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施行細則業經行政院、考試院及監察院於108年8月1日會銜發布,請貴機關依細則內容據以執行並加強宣導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0-11-03
  • 資料點閱次數:3386

法務部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8年8月13日

發文字號:法授廉利字第10800054980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文

主旨: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施行細則業經行政院、考試院及監察院於108年8月1日會銜發布,請貴機關依細則內容據以執行並加強宣導,請查照。

說明:

一、依行政院108年8月1日院臺法字第1080095192B號函辦理。

二、檢附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施行細則條文及本部廉政署製作「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施行細則說明」各乙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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