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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廉政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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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辦理未設置政風機關(構)且受理申報人數未達6人之102年度各縣市鄉(鎮、市)民代表會與縣市議會之財產申報資料實質審核公開抽籤結果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0-11-03
  • 資料點閱次數:3361

法務部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3年3月4日 發文字號:法授廉財字第10305006000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說明二 主旨:檢送未設置政風機關(構)且受理申報人數未達6人之102年度各縣市鄉(鎮、市)民代表會與縣市議會之財產申報資料實質審核公開抽籤結果,並請依說明三、四辦理,請 查照。 說明:  一、相關文號:本部103年1月13日法授廉財字第10305000400號函。 二、102年度受理申報人數未達6人,且無上級政風機構之機關,經由本部辦理合併抽籤作業之人數計253人,嗣經本部廉政署於103年2月26日依14%之比例公開抽出應受審查者36人,並就該36人中以2%比例抽出1人辦理前後年度財產資料比對,中籤人員詳如名冊(如附件)。 三、中籤人員服務機關為各縣市鄉(鎮、市)民代表會者,請各代表會於本(103)年3月31日前,將該等人員102年度財產申報表影本(須進行前後年度比對作業者,併同101年度之申報表影本)寄送至所在縣市之縣市政府政風處辦理。 四、另嘉義市議會及澎湖縣議會中籤人員,請嘉義市議會及澎湖縣議會逕依規定進行財產申報資料實質審查作業,並於本(103)年12月31日前將審查結果函復本部。 正本:嘉義市議會、澎湖縣議會、宜蘭縣冬山鄉民代表會、宜蘭縣三星鄉民代表會、宜蘭縣大同鄉民代表會、花蓮縣鳳林鎮民代表會、花蓮縣瑞穗鄉民代表會、花蓮縣玉里鎮民代表會、澎湖縣湖西鄉民代表會、新竹縣竹東鎮民代表會、新竹縣芎林鄉民代表會、新竹縣峨眉鄉民代表會、桃園縣大園鄉民代表會、桃園縣龍潭鄉民代表會、桃園縣平鎮市民代表會、彰化縣秀水鄉民代表會、彰化縣大城鄉民代表會、彰化縣花壇鄉民代表會、屏東縣屏東市民代表會、屏東縣麟洛鄉民代表會、屏東縣崁頂鄉民代表會、屏東縣泰武鄉民代表會、屏東縣獅子鄉民代表會、苗栗縣竹南鎮民代表會、苗栗縣頭份鎮民代表會、苗栗縣南庄鄉民代表會、連江縣南竿鄉民代表會、雲林縣褒忠鄉民代表會、雲林縣北港鎮民代表會、雲林縣莿桐鄉民代表會、嘉義縣朴子市民代表會、嘉義縣太保市民代表會、嘉義縣大林鎮民代表會、嘉義縣水上鄉民代表會、嘉義縣中埔鄉民代表會 副本:本部廉政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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