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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廉政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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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部公職人員財產申報網路系統自107年6月1日改用TLS V1.1以上之加密通訊協定,請查照並轉知所屬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0-11-03
  • 資料點閱次數:2463
法務部 書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6年5月11日 發文字號:法授廉財字第10600327620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說明三 主旨:本部公職人員財產申報網路系統自107年6月1日改用TLS V1.1以上之加密通訊協定,請查照並轉知所屬。 說明:  一、依據本部106年度全國公職人員財產申報網路系統功能增修委外服務案需求訪談會議決議辦理。 二、為提升財產申報資料透過網際網路傳輸之安全性,本部公職人員財產申報網路系統(下稱申報系統)將自107年6月1日起關閉「TLS V1.0加密通訊協定」並改用TLS V1.1以上之加密通訊協定。 三、按申報義務人如使用Windows XP以下版本之作業系統,於關閉「TLS V1.0加密通訊協定」後,申報系統將無法進行網路申報、查詢等功能,需升級至Windows 7以上版本,並採TLS V1.1或TLS V1.2加密通訊協定,始得正常使用(設定方式詳如附件),請轉知申報義務人,俾利保障申報人權益與資料傳輸安全。 正本:各主管機關政風機構 副本:本部資訊處、本部廉政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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