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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廉政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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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中市政府教育局政風室-所屬市立各級學校校外教學採購業務廉政研究報告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3-09-25
  • 資料點閱次數:121

臺中市政府教育局所屬市立各級學校校外教學採購業務廉政研究

成果摘要表

 

執行單位:臺中市政府教育局政風室      完成日期:103年11月

研究問題

一、瞭解臺中市立所屬各級學校校外教學實施現況,以及校外教學採購的決策模式。

二、瞭解學校教師與學生對於校外教學實施前的期望值與實施後的滿意度。

三、瞭解家長對於學校進行校外教學的態度,以及對於學校實際實施校外教學後的滿意度。

四、探究教師、家長、與學生對於學校舉辦校外教學及服務廠商有何具體建議事項,作為改進參考。

五、經由業務稽核,深入瞭解臺中市立各級學校辦理校外教學採購缺失,並適時提出具體之對應改進建議。

六、藉由焦點座談,廣納教育局代表、學校校長代表、教師代表、以及廠商代表之意見,提出具體之策進作為。

研究方法

一、問卷調查法:

採列舉式以及五點式量表,並依問卷問項區別填答對象,分別由各級學校承辦校外教學採購人員、各級學校每校請兩位教師、國中及高中每校請兩位學生、各級學校請兩位家長進行填答。共計有1,311人填答,正式可供分析之有效問卷共計有1,264份,包括校外教學採購人員286份、教師代表414人、家長代表414人、及國高中學生代表150人。

二、質性訪談法:

依據臺中市政府教育局所提供臺中市立各級學校校外教學採購得標廠商名單中,選出五間廠商進行深度訪談。以半結構式問題訪談瞭解五間廠商對於臺中市校外教學採購之看法與建議。

三、焦點團體座談法:

經由問卷調查與質性訪談,蒐集相關資料並進行分析後,隨即以焦點團體座談進行焦點探討。邀集校外教學採購相關之利害關係人,蒐集對於學校進行校外教學規劃採購之問題反應與建議,歸結要點後做為本研究可能方向的建議。

四、業務稽核:

由臺中市政府政風處統籌規劃人力,指派臺中市政府教育局政風室及臺中市29個區公所專職政風人員,透過書面及實地書面稽核方式,辦理專案業務稽核計336案。從中發掘校外教學採購業務執行上之缺失,藉以結合學術研究結果,綜合研提相關改善建議,以達到全面性之效果。

重要發現

關於研究重要發現,針對校外教學採購流程6階段發現31項缺失類型,相對應提出31項改善建議,摘述重點如下:

一、招標階段計有8項缺失。

二、開標、評選階段計有13項缺失。

三、決標階段計有1項缺失。

四、履約管理、驗收階段計有6項缺失。

五、資料保留階段計有1項缺失。

六、其他階段計有2項缺失。

建議事項

針對研究結果,分別提出2項法律面、6項制度面、5項執行面、4項策進作為摘述重點如下:

一、法律面

(一)教育部訂頒之「國民中小學辦理校外教學實施原則」第5點卓參建議放寬,以符實際。

(二)臺中市政府教育局訂頒之「臺中市國民中小學校外教學活動注意事項」規範對象包含高中生,名稱應予修正,以符法制。

二、制度面

(一)經費來源及項目編列的檢討。

(二)標準作業流程的建立

(三)聯合辦理制度及資訊平台的建立

(四)廠商考核制度的建立

(五)旅遊平安險投保作業流程的確立。

(六)採購交流平台的建置。

三、執行面

(一)規劃新型態的校外教學活動。

(二)固定價格決標與落實訪價機制的考量

(三)人我雙方之分際

(四)評選項目的審慎規劃

(五)履約時注意事項

四、策進作為

(一)實施業務稽核檢查。

(二)強化採購案件防弊導正作為。

(三)加強採購人員專業智能。

(四)落實廉政教育訓練。

效益及後續作為

一、效益

其他效益:綜整問卷調查、質性訪談、焦點團體座談及業務稽核之研究結果,提出相關建議事項,供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市立各級學校及臺中市政府教育局相關業管單位參考。

二、後續作為

(一)業務稽核結果,經彙整撰寫業務稽核報告,於103108日專簽,1031014日奉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吳局長榕峯批核在案;並於1031017日函發各校,且登載於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全球資訊網/組織職掌/各室業務/政風室/預防宣導專區項下,供各校自行下載參閱。

(二)研究結果編纂成研究報告書及防貪指引手冊,於1031113日專簽,1031114日奉臺中市政府教育局 吳局長榕峯批核在案;並於1031117日函發各校,且登載於臺中市政府教育局全球資訊網/組織職掌/各室業務/政風室/預防宣導專區項下,供各校自行下載參閱。

(三)就研究結果所提建議事項及策進作為,將於臺中市政府教育局10312月間,召開103年度第1次廉政會報時,提請業管單位參處及研議後續改善執行,並賡續辦理後續追蹤管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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