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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廉政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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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廉政署南部地區調查組偵辦屏東縣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隊長邱OO涉犯貪污治罪條例案,業經臺灣屏東地方檢察署檢察官偵查終結提起公訴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0-11-25
  • 資料點閱次數:1161

發 稿 日 期:110年8月24日

發 稿 單 位:南部地區調查組

聯  絡  人  :主任秘書馮成

聯 絡 電 話:02-23141000#2004

本署南調組日前接獲情資指出,屏東縣政府警察局(下稱縣警局)刑事警察大隊偵查隊隊長即犯罪嫌疑人邱○○涉嫌向檢舉人索賄,要求朋分檢舉獎金,本署南調組旋於民國110318日上午(即領取檢舉獎金當天)針對邱○○實施行動蒐證,蒐證過程中確認邱○○有陪同檢舉人前往臺灣銀行兌現檢舉獎金,並載檢舉人返家,指揮檢察官研判渠等已然完成交付賄賂犯行,遂指示本署廉政官於同日1220分許在縣警局中庭停車場逮捕邱○○,現場並有查扣相關證物及現金新臺幣(下同)16萬元,並於翌(19)日由檢察官向法院聲請羈押犯罪嫌疑人邱○○禁見裁准。

本案由本署南部地區調查組會同內政部警政署政風室共同偵辦,業於11076日偵查終結,於同年月8日移審,認犯罪嫌疑人邱○○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3款對於職務上之行為收受賄賂罪嫌,予以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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