署長信箱處理流程:民眾進入「署長信箱」寫入陳情資料==>秘書室負責「署長信箱」的專責人員將陳情資料逐案建檔==>由本署主任秘書依陳情資料內容分文給承辦單位==>各單位收發再分文給相關承辦人員後,由承辦人員發函或以電子郵件通知陳情人(副本)或交查給相關承辦政風機構(收件者)依權責處理,辦理完畢後再把處理完的資料印出作為依據。
*收件後系統會自動寄發通知信,辦理時間約7到30個工作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