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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廉政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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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監察院提供「105年度政務人員授權介接財產資料」案,請依規劃時程協助辦理職務異動通報等相關作業。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0-11-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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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廉政署 函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5年4月20日 發文字號:廉財字第10500327360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如說明二、三 主旨:有關監察院提供「105年度政務人員授權介接財產資料」案,請依規劃時程協助辦理職務異動通報等相關作業,請查照。 說明:  一、依監察院105年4月12日院臺申壹字第1051831185號書函辦理。 二、為因應新任總統就任後各機關之人事異動,監察院將提供政務人員(名單參見附件1)授權透過查核平臺查詢財產資料,並分為卸(離)職及就(到)職2次作業,辦理時程及對象如下(時程詳如附件2): (一)105年度政務人員卸(離)職授權介接作業: 1、服務對象僅針對「卸(離)職日為105年5月20日之人員」,且本職之服務機關及其董監事職務之指派機關需於105年6月4日前完成職務異動通報作業。 2、如屬本職或所具專任之董事或監察人職務非於105年5月20日離職或因受理申報機關(構)變動無庸辦理卸(離)職申報等情形,則無法提供本次授權介接服務。 (二)105年度政務人員就(到)職授權介接作業:服務對象僅針對該公職人員本職就(到)職日為105年5月20日至6月20日間,且該公職人員本職之服務機關需於105年6月21日前完成職務異動通報作業。 (三)為利旨揭授權及提供財產資料等作業如期進行,各政風機關(構)請協助透過該院申報人資料通報平臺辦理職務異動通報作業(如附件3),並輔導後續授權及下載財產資料等系統操作事宜(如附件4)。 (四)各級政風機關(構)如遇有上開業務各項問題時,可逕以電話洽詢該院公職人員財產申報各責任區承辦人員(如附件5)。 三、附件2至5電子檔請至本署網站:http//www.aac.moj.gov.tw/mp289.html/防貪業務專區/財產申報/業務宣導下載。另監察院陽光法案主題網站(http://sunshine.cy.gov.tw)亦備有相關資訊供參。   正本:各主管機關政風機構 副本:本署防貪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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