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廉政署112年第4季辦理行政肅貪案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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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113-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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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回應外界對於廉政工作之期待,增進民眾對於政府之信賴,法務部廉政署督導各級政風機構,加強對於所屬機關公務員,涉嫌不法遭函送偵辦及未構成貪瀆犯罪而涉及行政違失、違反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情事者,即時追究相關人員行政責任,俾使公務員知法、守法,避免貪瀆情事發生。
112年第4季廉政署辦理行政肅貪計40案,依業務類別歸納為移民與海岸巡防1案、衛生醫療4案、教育2案、河川及砂石管理1案、環保2案、警政6案、民戶役地政11案、司法1案、運輸觀光氣象2案、行政事務1案、農林漁牧1案、法務1案、國有財產管理1案、消防1案、金融保險1案、軍方事務2案及工商管理監督2案;受懲處人員官等屬簡任6人、薦任43人、委任17人、約(聘)僱10人,合計76人;懲處結果:免(撤)職7人次、記過40人次、申誡34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