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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廉政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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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廉政署113年第4季辦理行政肅貪案件成果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4-01-22
  • 資料點閱次數:428

為回應外界對於廉政工作之期待,增進民眾對於政府之信賴,法務部廉政署督導各級政風機構,加強對於所屬機關公務員,涉嫌不法遭函送偵辦及未構成貪瀆犯罪而涉及行政違失、違反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情事者,即時追究相關人員行政責任,俾使公務員知法、守法,避免貪瀆情事發生。

113年第4季廉政署辦理行政肅貪計23案,依業務類別歸納為行政事務5案、國營事業3案、法務2案、警政3案、農林漁牧1案、公路監理1案、其他2案、環保1案、營建2案、教育2案,及軍方事務1案;受懲處人員官等屬簡任2人、薦任25人、委任8人、約(聘)僱4人,合計39人;懲處結果:免(撤)職2人次、調整職務2人次、記過20人次、申誡8人次、其他7人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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