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廉政署114年4月辦理行政肅貪案件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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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最後更新日期:114-06-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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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回應外界對於廉政工作之期待,增進民眾對於政府之信賴,法務部廉政署督導各級政風機構,加強對於所屬機關公務員,涉嫌不法遭函送偵辦及未構成貪瀆犯罪而涉及行政違失、違反公務員廉政倫理規範情事者,即時追究相關人員行政責任,以利公務員知法、守法,避免貪瀆情事發生。
廉政署114年4月辦理行政肅貪計8案,依業務類別歸納為警政2案、消防1案、社會福利1案、法務1案、公路監理1案、運輸觀光氣象1案、其他1案;受懲處人員官等屬簡任2人、薦任5人、委任20人、委任以下3人,合計30人;懲處結果:記過22人次、申誡6人次、其他2人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