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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廉政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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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縣政府政風處專員等2職缺徵才案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4-05-09
  • 資料點閱次數:1178

性質:政風人員內部陞遷
壹、 公告職缺如下:
一、屏東縣政府政風處專員(預估缺,薦任第八職等),工作地點:屏東縣。
二、財政部關務署政風室專員(預估缺,薦任第七職等至薦任第八職等),工作地點:臺北市。
貳、所需資格及注意事項如下:
一、基本資格:
應徵人員需為現在職政風人員(留職停薪人員得於遷調之日實際任職者,育嬰留職停薪人員得於陞遷之日實際任職者亦得應徵),身體健康、考評優良、具服務熱忱。
二、所需資格及注意事項如下:
(一)具有下列資經歷者得優先考量:
   1.政風年資滿5年或政風機構外補科員任政風職務滿1年6個月(年資計算係以正式派代日起,至公告報名截止當月為止)。
   2.其他有具體重大功績者。
(二)本案應徵人員經派任後不得放棄或拒絕,除陞任高一陞遷序列職務或法務部廉政署基於業務需要及其他因素考量予以遴薦遷調者外,1年6個月內不得再以應徵公開上網職缺方式遷調職務。
(三)屬同一陞遷序列遷調者須服務期限屆滿(計算至報名截止當月止為準)。
(四)本案依序由同一序列人員遷調或次一序列人員陞任為原則,逐級辦理陞遷。
(五)甄審作業將參考整體應徵人員填列之職缺志願,實際派任職缺以「政風人員甄審暨考績委員會」或「政風人員人事案件作業審查小組」審議及奉核定為準。
參、「服務年資與年限」及「公務人員考試法限制轉調服務年限」之計算基準:
一、 服務年資與年限:
完成當月即視為條件達成,得參與相關人事遷調(平調)案件。如現職為經公告上網徵才於112年12月到職,服務年限為1年6月,則114年5月即得報名本署公告徵才職缺(平調);政風年資計算方式亦同。
二、 公務人員考試法限制轉調服務年限:
限制轉調服務年限屆滿前1個月即得辦理或報名相關人事案件。如公務人員考試法限制轉調服務年限至114年5月20日,則114年4月即得辦理或報名相關人事案件,惟實際令派及到職日期仍應符合「公務人員考試法限制轉調服務年限」相關規定。
肆、 報名方式:(未完成以下事項,視為報名不成功)
一、報名同仁請於114年5月14日12時前,登錄廉政業務管理系統(https://mojeaac.moj.gov.tw),使用「職缺報名」功能完成線上報名作業(請用Chrome、Microsoft Edge或Firefox這3款瀏覽器登入,不再支援IE瀏覽器)。
二、報名方式一律採線上報名,填寫資料完成確認報名後,報名系統將自動傳送報名成功通知信至報名時留存之電子信箱(請勿使用Gmail、YAHOO或微軟信箱,以免無法接收系統通知信)。報名同仁毋須傳真紙本報名表至法務部廉政署,另可自行下載「系統報名表」留存。如有問題,請洽法務部廉政署綜合規劃組人力規劃科。(本案承辦人:曾俊諺,聯絡電話:02-23141000分機2038。)
三、報名時,報名系統內「報名職缺順序」欄位,須完整填寫「報名職缺全銜」(此欄位不得空白,或僅填寫數字1、2…);若同時要報名數個同一月份公告上網職缺,須於此欄位依報名志願序全部依序填列完整職缺全銜(例:第一志願:○○市政府政風處專員、第二志願:……),且須「個別點選及填寫」欲報名之職缺,方能完成個別職缺報名程序,務必特別注意。
伍、另請報名同仁自行下載政風人員陞遷資績評分表相關附件-工作表現事蹟表、發展潛能事蹟表、領導及管理能力事蹟表(擬任主管職務者),填寫後傳送各主管機關政風機構人事承辦人員彙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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