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選將近,選舉假訊息頻傳,依「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第90條」與「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104條」規定,意圖使候選人當選或不當選,以文字、圖畫、錄音、錄影、演講或他法,散布謠言或傳播不實之事,足以生損害於公眾或他人者,可處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所以,請各位朋友務必主動查證,不製造、不轉傳、不相信假訊息,一起來堅定守護台灣民主,維護選舉的公正。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宣導圖卡-3 (1)
法務部宣導圖卡-橫式
衛福部宣導圖卡-疾病防疫假訊息
衛福部宣導圖卡-疾病防制假訊息
衛福部宣導圖卡-宣導防制食品安全
行政院新聞傳播處宣導圖卡-不能黑白講-不要隨便傳
法務部宣導圖卡-直式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宣導圖卡-1
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宣導圖卡-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