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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廉政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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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廉政署南部地區調查組偵辦高雄市後備指揮部連絡員吳○○等5人涉犯貪污治罪條例案件,業經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檢察官偵結提起公訴。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2-09-19
  • 資料點閱次數:1387

發稿日期:112919
發稿單位:南部地區調查組
  絡 人:主任秘書 孫治遠
聯絡電話:02-23141000#2004

吳○○係高雄市後備指揮部後備軍人服務科聘雇連絡員,於民國108年至111年間,陸續與○○後備軍人輔導中心主任黃○○、王○○、黃△△及秘書王△△共同以不實收據、簽到冊、驗收照片核銷請領動員整備費及高雄市政府市援款,計詐得新臺幣38萬餘元。

案係本署南部地區調查組與臺灣橋頭地方檢察署共同偵辦,並協請內政部警政署保安警察第五總隊參與協助,經搜索、約詢被告及多位證人,嗣經檢察官偵查終結,認吳○○、黃○○、王○○、黃△△、王△△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5條第1項第2款之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等罪嫌,予以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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