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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廉政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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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廉政署中部地區調查組、法務部調查局臺中市調查處共同偵辦臺中市潭子區戶政事務所戶籍員方〇〇涉嫌侵占民眾繳納戶政規費案件,偵查終結提起公訴。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3-10-04
  • 資料點閱次數:1040

發 稿 日 期:113104
發 稿 單 位:中部地區調查組
       :主任秘書 孫治遠
聯 絡 電 話:02-2314-1000分機2004

方〇〇自民國1111月起至1123月止,擔任臺中市潭子區戶政事務所戶籍員期間,於受理民眾申請戶政資料時,使用戶政資訊系統列印民眾申請之文件後,未依程序將申請案存檔入案,使戶政資訊系統查無民眾曾向戶政事務所申請資料之紀錄,且方〇〇於收取規費後亦刻意不親作收據,使該筆規費無須列帳解繳,即可於每日結算時將所收未列帳之規費侵占入已,其以此方式共侵占新臺幣6515元。

案係臺灣臺中地方檢察署指揮本署中部地區調查組與法務部調查局臺中市調查處共同偵辦,執行搜索及約詢相關人員到案,嗣經檢察官偵查終結,認方〇〇涉犯貪污治罪條例第4條第1項第1款之侵占公有財物、刑法第213條之公文書登載不實等罪嫌,予以提起公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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