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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廉政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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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薦任第九職等政風主管研究班第24期參訓名冊及筆試測驗範圍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4-10-29
  • 資料點閱次數:1216

一、調訓期間:114年124日起至1141224日止。

二、訓練地點:本署廉政研習中心(地址:新北市坪林區大林里𩻸魚堀49號)。

三、參訓人員(名冊如附件)報到時間、地點及相關注意事項:

(一)報到時間:114年124日(星期四)上午1030分至11時。(報到當日上午10時於臺北火車站東三門出口旁備有接駁遊覽車1部,欲搭乘者請準時於指定地點集合,逾時不候)。

(二)報到地點:本署廉政研習中心。

(三)注意事項:

1.訓練期間供膳,並開放由學員視個人需要申請住宿。

2.除報到及離班外,廉政研習中心未提供交通車接送,未留宿學員應自備交通工具並考量交通往返時間,避免遲到或臨時請假影響訓練品質;申請留宿學員夜間外出應注意自身安全,其作息暨門禁時間均應遵守廉政研習中心之規定。

3.男性學員請著淺色襯衫及深色長褲,女性學員請著端莊衣著,並請準備白色長袖襯衫(可搭配領帶式樣)、深色西褲、西裝外套及黑色皮鞋,另申請住宿學員請自備禦寒衣物及個人盥洗用品。

4.為深化政風主管法律專業職能及對廉政業務之瞭解,本期預定於12月4日至10日間辦理「筆試測驗」【預定2小時,測驗範圍包括(1)透明晶質獎;(2)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公職人員財產申報法;(3)公益揭弊者保護法、政府採購法;(4)刑法、貪污治罪條例、個人資料保護法、行政程序法、政風機構執行行政調查作業要點】,請參訓人員預為準備。

四、前揭受訓人員如有特殊事由臨時不便參訓者,請各主管機關政風機構儘速敘明原因函報本署(請先來電告知);另檢附「參訓名冊」、「訓練計畫」及「學員報到注意事項」各1份(如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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