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政府政風處科員等6職缺徵才案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4-05-09
- 資料點閱次數:1297
性質:政風人員內部陞遷
壹、公告職缺如下:
一、新竹市政府政風處科員(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薦任第七職等),預估缺(A550080),工作地點:新竹市。
二、新竹市政府政風處科員(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薦任第七職等),預估缺(A550130),工作地點:新竹市。
三、財政部關務署臺中關政風室課員(相當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薦任第七職等),預估缺,工作地點:臺中市。
四、衛生福利部彰化醫院政風室科員(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薦任第七職等),預估缺,工作地點:彰化縣。
五、高雄榮民總醫院政風室組員(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薦任第七職等),預估缺,工作地點:高雄市。
六、臺灣高等檢察署政風室科員(委任第五職等或薦任第六職等至薦任第七職等),預估缺,工作地點:臺北市。
貳、所需資格及注意事項如下:
一、基本資格:
應徵人員須為現在職政風人員(留職停薪人員得於遷調之日實際任職者,育嬰留職停薪人員得於陞任之日實際任職者亦得應徵),身體健康、考評優良、具服務熱忱及領導能力。
二、注意事項:
(一)本案應徵人員經派任後不得放棄或拒絕,除陞任高一陞遷序列職務者外,1年6個月內不得再以應徵公開上網職缺方式遷調職務;如係法務部廉政署基於業務需要及其他因素考量予以遴薦遷調者,服務年限尚未屆滿之餘數,應與新職之服務年限併計。
(二)屬同一陞遷序列遷調者任現職須服務期限屆滿(計算至報名截止當月止為準)。
(三)同一主管機關政風機構所屬政風人員若有2人以上(含2人)報名應徵上網職缺,本署將通盤考量該機關業務狀況、人力情形及報名人員考評、年資等因素辦理遷調。
(四)本案依序由同一序列人員遷調或次一序列人員陞任為原則,逐級辦理陞遷。
(五)甄審作業將參考整體應徵人員填列之職缺志願,實際派任職缺以「政風人員甄審暨考績委員會」或「政風人員人事案件作業審查小組」審議及奉核定為準。
參、「服務年資與年限」及「公務人員考試法限制轉調服務年限」之計算基準:
一、服務年資與年限:完成當月即視為條件達成,得參與相關人事遷調(平調)案件。如現職為經公告上網徵才於111年12月到職,服務年限為1年6個月,則113年5月即得報名本署公告徵才職缺(平調);政風年資計算方式亦同。
二、公務人員考試法限制轉調服務年限:限制轉調服務年限屆滿前1個月即得辦理或報名相關人事案件。如公務人員考試法限制轉調服務年限至113年5月20日,則113年4月即得辦理或報名相關人事案件,惟實際令派及到職日期仍應符合「公務人員考試法限制轉調服務年限」相關規定。
三、依各該考試法規受有轉調機關限制人員,如符合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規定者,報名時請檢具相關證明文件。
肆、報名方式 (未完成以下事項,視為報名不成功) :
一、報名同仁,請於114年5月14日12時前,登錄廉政業務管理系統(https://mojeaac.moj.gov.tw),點選「職缺報名」功能完成線上報名作業(請用Chrome、Microsoft Edge或Firefox這3款瀏覽器登入,不再支援IE瀏覽器)。
二、報名方式一律採線上報名,填寫資料完成確認報名後,報名系統將自動傳送報名成功通知信至報名時留存之電子信箱(請勿留Gmail、YAHOO或微軟信箱,以免無法接收系統通知信),毋須傳真紙本報名表至法務部廉政署。另可自行下載「系統報名表」留存。如有問題,請洽法務部廉政署綜合規劃組人力規劃科本案承辦人:何佳恩,聯絡電話:02-23141000分機2039。
三、報名時,報名系統內「報名職缺順序」欄位,須完整填寫「報名職缺全銜」(此欄位不得空白,或僅填寫數字1、2…);若同時要報名數個同一月份公告上網職缺,須於此欄位依報名志願序全部依序填列完整職缺全銜(例:第一志願:○○市政府政風處專員、第二志願:……),且須「個別點選及填寫」欲報名之職缺,方能完成個別職缺報名程序,務必特別注意。
伍、另請報名同仁自行下載政風人員陞遷資績評分表相關附件-工作表現事蹟表、發展潛能事蹟表、領導及管理能力事蹟表(擬任主管職務者),填寫後傳送各主管機關政風機構人事承辦人員彙整。
附件下載
- 02-附表2-發展潛能事蹟表.odt13 KB 114-05-09 下載次數:3
- 01-附表1-工作表現事蹟表.odt13 KB 114-05-09 下載次數: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