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政人員訓練班第57期輔導員遴選公告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5-03-17
- 資料點閱次數:460
一、本署廉政人員訓練班第57期(以下簡稱本期)受訓學員主要係114年公務人員高等暨普通考試及114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三等考試暨四等考試廉政類科錄取人員,人數約70名,預定自115年7月15日起至同年10月23日止,於本署廉政研習中心進行70天之專業學習。
二、本期預計遴選輔導員9至10名,為充實輔導知能及辦理學員訪視,預定自115年6月15日至7月14日借調輔導員進行開訓整備工作及輔導訓練講習,另於同年10月27日至10月30日間辦理結訓整備工作。
三、為落實培訓廉政主管人才之目的,本署於規劃主管人才養成與人事陞遷時,擔任廉政人員訓練班輔導員之資歷除列入評核,並優先拔擢表現優異之輔導幹部外,另於遴選本署薦任第九職等主管研究班參訓人員時,亦將優先考量;報名方式及資格條件說明如下:
(一)由主管機關政風機構推薦:
1.應具大專畢業以上學歷。
2.任職政風工作年資須滿4年10個月以上(自正式派代起算,年資計算至115年4月30日)。
3.考評優良、服務熱忱、儀表端正、口齒清晰,具溝通協調及領導能力。
4.112年至114年考績,2年列甲等,1年列乙等以上,且未受申誡以上行政懲處。
(二)自行報名:符合前揭第1項至第3項資格條件且未受申誡以上行政懲處,另112年至114年期間,任一年度考績經考列甲等者。
四、自行報名者請填妥推薦表(主管機關政風機構綜合考評及推薦主管簽章欄毋需填寫)後,於115年4月17日(星期五)前以電子郵件傳送本署彙辦(承辦人:廉政專員許雅菁,aac2037@mail.moj.gov.tw,傳送後請務必以電話確認)。
附件下載
- 57期輔導員推薦(報名)表.ods6 KB 115-03-17 下載次數:2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