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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廉政署:回首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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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署115年辦理肅貪業務人員考試公告

  • 發布日期:
  • 最後更新日期:115-02-24
  • 資料點閱次數:730

壹、報名事宜

一、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15310日(星期二)17時止,逾期不受理。

二、報名方式:請填具「報名表」後,以電子郵件傳送至本署承辦人電子信箱(aac2036@mail.moj.gov.tw)(傳送之檔案內容務必清晰可辨識),傳送後請來電確認是否傳送成功。

三、應考資格:現職政風人員均得報名(不含事業機構自行遴用人員及於本考試合格資格保留最後之日仍依法限制轉調者);另曾任本署肅貪職務未滿3年之政風人員,或滿3年但擬報名之肅貪業務職缺與現職屬不同陞遷序列者,亦須參加本考試以取得報名肅貪業務職缺資格。

貳、考試事宜

一、考試科目:「刑法(含貪污治罪條例)」及「刑事訴訟法」,題型採申論或實例題,2考科合併測驗,應試時間共計120分鐘。

二、考試日期:115年41日(星期三)

三、考試地點:本署1樓第一會議室。

參、注意事項

  一、本考試合格資格保留至1171231日,並得於該期間內報名本署公告之肅貪業務職缺。

  二、經參加本考試成績合格者,或曾任本署肅貪職務滿3年且報名職缺與現職屬同一陞遷序列者,得續行報名參加本署辦理肅貪業務職缺徵才作業,相關訊息將另行公告於本署網站(http://www.aac.moj.gov.tw),如有相關疑義請逕洽承辦人(本案承辦人:莊佩宜;聯絡電話:02-231410002036;傳真:02-238160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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